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
1. 目的
为加强对公司业务保密工作有效管控,保障客户权益,保守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、检验数据、检测报告秘密,保护其所有权不受侵犯,制定本程序。
2. 适用范围
本程序适用于客户提供的资料、技术文件、检测数据、证书报告及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业务技术档案。
3. 职责
3.1 综合部负责保管用户的相关证件、资料及列入保密范围的资料、档案的保密工作。
3.2 安全质量部负责保密及公正性的管理和监督。
3.3 公司所有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,保守客户私密信息。
4. 工作程序
4.1 凡属客户的机密情报和所有权、专利权,未经客户允许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。
4.2 综合部文档管理专员在办理接收手续后,应对送检样品的配件、技术档案等资料妥善保管;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,不得擅自外借、复印或涂改。
4.3 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,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,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泄露或用于其它目的。
4.4 为服务客户和更好地与客户合作与沟通,在不损害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,允许客户进入检测现场与其业务相关的区域,直接观察为该客户所进行的检测工作。
4.5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检测现场,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现场时,必须到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,经委托方同意,并有相关人员陪同,方可进入保密检测现场。
4.6 检测报告在存档前,综合部文档管理专员应注意检查检验检测报告份数、页数,核对相关资料,确保入档资料的完整。
4.7 综合部文档管理专员应严守保密制度,档案资料和检验检测报告原始数据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,不得随意外借、传阅、复印或公开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;存档资料借阅时,应办理借阅手续 (《文件控制程序》附录A和附录B)。
4.8 技术部测量室测量人员应妥善保护和保守原始记录、检测报告(包括电子媒体,硬拷贝等)信息秘密。如客户要求用电话、邮寄、电子传送等方式传递检测结果时,由综合部负责处理。为满足保密性的要求,具体操作人员必须做到:
a) 确认对方是否是客户本身;
b) 不准在其他客户身边打电话;
c) 用挂号信或快递方式邮寄。
综合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保护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和所有权的信息安全教育,全体人员对规定的保密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它人员传递。综合部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,要查清问题发生的原因,并及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,杜绝类似事件发生,同时要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4.9 造成严重失密事件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,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5. 相关支持性文件
《文件控制程序》 | CRET-QMP-0501-01-A |
《记录控制程序》 | CRET-QMP-0501-02-A |
6. 质量记录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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